不同国家绿色建筑的评价者并不一样:美国LEED是由非盈利组织美国绿色建筑协会USGBC开展的咨询和评价行为,是属于社会自发的评价标识活动;日本CASBEE是由日本国土交通省组织开展、分地区强制执行的评价标识活动。
而我国的“绿色建筑评价标识”,一方面是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其地方建设主管部门开展评价,即政府组织行为;另一方面是社会自愿参与的、非强制性的评价标识行为。
目前,在我国绿色建筑标准体系中,应用较多的是2006年出台的《绿色建筑评价标准》。其它的设计、施工、验收标准还在制订中,即将出台的有《绿色建筑设计规范》。
国际评价方法的演化过程是从简单到复杂、从无权重到一级权重体系再到多重权重,从线性综合到非线性综合,评价水平越来越高,越来越科学,也越来越复杂。
而考虑到我国的绿色建筑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,为便于绿色建筑概念的推广和普及,标准的编制选择了结构简单、清晰,便于操作的第一代评价体系的框架,即分项评价体系(Checklist)。当然,这一评价体系的框架存在其自身必然的问题,如缺乏对建筑的综合分析能力和对不同地域或建筑的适应能力等。但经过近3年的实践,此标准的准确性和适时性已得到证实:目前,我国大部分省市都开始按照此框架编写当地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。
值得强调的是,由于我国建设行业强调贯彻建筑节能的发展战略政策,因此,我国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中将节能项作为了建筑中的重点评价项目。而国外有些评价体系允许绿色建筑通过其他措施弥补节能的不足,这在我国是不值得提倡的。


